各二级党组织: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落实、深入人心,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准确、系统深入宣讲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开展全会精神宣讲,要以王晓晖同志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为重点。
二、宣讲安排
1.领导干部带头讲。各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开展集中学习。各单位领导干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交流等方式,带头开展集中宣讲和基层宣讲,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2.深入基层一线宣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理论宣讲团、辅导员宣讲团、研究生宣讲团等作用,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
3.网上网下一体推进。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策划制作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理论宣讲短视频。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集中展播。鼓励各单位通过网络视频、网上访谈等形式,推出更多贴近师生员工的理论宣讲融媒体产品,推动网上网下一体推进。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讲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推动落实,做好宣传报道,严格活动把关,避免出现“低级红”“高级黑”,把学校推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的担当作为讲清楚。
宣讲活动安排在2023年11月底至2024年1月底。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宣讲落实情况。
联系人:杨丽可 王楠,联系方式:61830763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