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特开展理论学习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
一、参评范围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
二、评比内容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考察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效。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有计划,学习记录规范,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6次。注重学用结合,积极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发展实践,推动重点工作。
2.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通过组织全体教职工大会、专题培训、专家宣讲、党支部活动、网络平台学习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教职工理论学习。
3.学生理论学习情况。面向本单位广大同学,组织开展党支部学习、专题培训、理论宣讲、青年大学习、知识竞答、网络平台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4.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有组织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活动参与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5.理论学习研究成果。干部师生在校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理论学习文章、心得体会,撰写调研报告,获得理论研究课题,以及取得的其他形式的学习研究成果。
6.工作机制及特色亮点。
三、 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年末适时发布评选通知。
2.各二级党组织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3.参评单位对照评比内容,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评比内容中的前5项,以列表方式提供相关情况,表格中应包括学习活动或成果取得的时间、主题、参加人员、成效等必要信息;对第6项内容,提交不超过1000字的总结。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党委宣传部接收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5.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年度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4日